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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 1665-2026
中文名称: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
发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3-03
实施日期:2026-06-01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标准页数:13页
内容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控制工艺性能要求、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由遗体火化装置焚烧处理病理性废物,执行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掺烧或焚烧其他危险废物质量占比50%及以上时段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执行《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767。
DB31_ 1665-2026 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1.64 MB)
标准文档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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