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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在07体系的基础上,将名称由“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改为“水运工程标准体系”。 修订后的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结构共分为三个层次,将07体系中的第一层次“工程建设管理类”、 “工程建设技术类”和“工程维护技术类”分别修改为“工程管理类”、“工程建设类”和 “工程维护类”;第二层次中增加了“规划类”、“安全类”、“节能环保类”和“工程信 息类”标准,删除了“质量检验类”标准,将“试验检(监)测标准”拆为“试验类标准” 、“检测与监测类标准”;第三层次中增加了“航运枢纽及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 安装工程”、“水上交管工程”专用标准,删除了“支持系统标准”。本次录入体系表中的 标准项共150项,每项赋予一个体系号,以便于体系表的管理。本次修订同时对07体系中的标 准项目库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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