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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yuxin
发表于 2020-10-23 16:42:49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1.1 本规定所称石油化工储运罐区是指石油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储运系统储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和辅助物料罐区。
1.2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储运罐区含有可燃液体物料的常压储罐罐顶油气连通与 VOCs收集系统,不适用于液态烃、液氨等低温常压罐区及低压罐和压力罐的罐顶油气连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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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